根据《潇湘晨报》的报道,腾讯公司最近发现一款名为《阿拉德之怒》的手游与他们旗下的《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存在高度相似之处。因此,腾讯公司决定起诉这四款游戏的四家公司,指控他们侵犯了著作权并进行了不正当竞争。
据报道,湖南高院在4月25日发布了2020年度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并通报了这起案例。经过湖南高院的二审判决,腾讯公司获得了3000万元的赔偿。
《潇湘晨报》在报道中详细介绍了这起案件的背景。据了解,上海挚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这款名为《阿拉德之怒》的手机端网络游戏,并与浙江上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长沙七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运营。然而,这款游戏在图标、技能描述、音乐、怪物形象、NPC形象等大量游戏元素上与《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完全相同或高度相似。此外,他们还刻意模仿了《地下城与勇士》游戏的核心体系下特别设置的游戏体系和具体的游戏规则,并通过使用相似的游戏简称和虚假宣传虚构了两款游戏的关联关系。基于这些侵权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腾讯公司将上述四家公司告上了法庭。
根据报道,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四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腾讯公司5000万元。然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将赔偿金额调整为3000万元,并对其他判项予以支持。
对于关注此事的朋友来说,可以进一步了解完整内容。